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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声明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经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在山西省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为山西省学历认证唯一合法代理机构,其它机构均无权认证,社会各界谨防上当。
二、认证范围
1.学历证书认证范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党校、军队院校、国外院校学历证书不予受理。
2.学位证书认证范围:受理山西省范围内所有国民教育机构颁发的普通、成人、研究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学位证书认证。党校、军队院校、国外院校授予的学位证书不予受理。
三、认证程序
1.认证登记:个人申请认证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若单位集体申请认证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有效证件。
2.认证交费:申请一经受理,申请人凭认证申请表交纳学历认证服务费。交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晋价行【2004】282号),山西省内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80元/份,省外院校毕业证书100元/份。
四、学历认证受理、交费方式
1.学历认证受理方式:现场受理、电子邮箱受理、传真受理。
2.学历认证交费方式:现场交费、银行汇款。
五、领取认证报告
1.认证结果
经过认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具《中国高等学历查询报告》;国家不予承认的学历或者查无此人的出具《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单》。一般情况3--5个工作日之内出学历认证报告,特殊情况认证时间相应延长。
2.认证结果查询与认证报告领取
学历认证材料提交3日后,申请人可登录山西毕业生网查询学历认证申请进度,当看到提示信息:“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完成”,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交费票据领取认证结果;非本人领取认证结果时,代领人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费票据和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认证结果。
六、特别说明
1.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证书。
2.军队院校学历认证,请联系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10-82338424。
3.1991年以前本省毕业证进行学历认证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身份证复印件(A4纸)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并与毕业院校档案馆联系,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派遣花名册复印件一份,其他类型(如:成人等)须提供毕业花名册复印件一份(必须加注毕业院校公章、经办人签字和联系电话)。1991年以前山西省外院校毕业证书,建议到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
4.山西广播电视大学2000年及以前普通高等学历证书认证时,须提供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高师卫电自考毕业证书办理学历认证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登录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
6.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证可以办理学历认证,除此以外,党校本、专科学历证书均不予受理。
7.进行本省学位认证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A4纸)、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个人档案中授予学位的文件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学位证明》以及登录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外省院校学位不予受理。
8.进行本省(普通)中专学历认证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身份证复印件(A4纸)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www.sxbys.com.cn)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并提供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省外中专学历不予受理。
9.学历认证申请开通了邮寄业务。点击进入查看详情。
10.毕业证书丢失办理学历认证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A4纸)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并与毕业院校档案馆联系,提供学校招生底册、学籍证明、毕业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必须加注毕业院校公章、经办人签字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毕业证丢失证明》。
七、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与毕业院校档案馆联系,提供学校招生底册、学籍证明、毕业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必须加注毕业院校公章、经办人签字和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请复议,须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224123122412682241260(传真)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地址:太原市学府街25号(学府街与坞城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