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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中学院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
学历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山西省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招考成字【2010】6号)文件精神,由我校自主制定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现将《晋中学院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招生管理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附件:晋中学院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招生管理规定
晋中学院
2020年10月12日
晋中学院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
招生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推动我省成人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西省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招考成字【2010】6号)文件精神,我院特制定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招生管理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成人高校招生办法中的报名条件规定。
2.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
3.在我省工作或生活的在职从业人员或下岗职工。
二、招生原则
晋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有关招生宣传、报名和录取组织工作,组织相关教学学院进行基础课测试工作。采取考生自愿报名、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学校测试合格后同层次录取的招生办法。
三、报名办法
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与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同步进行,考生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单位介绍信或户口簿等证件到现场确认点信息确认,考生列入免试生类别。
四、专业测试
1.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我院将通过电子邮件将《二学历测试试卷》发送至每位二学历考生邮箱,考生须下载打印试卷后手写完成,于10月25日-31日前将试卷邮寄至: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晋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测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文化课基础知识、所学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形式与政策等。
3.测试结束,继续教育学院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注册
新生入学后在教育部学籍网上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对于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证书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学籍注册,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予以处理。考生因此不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10月12日